一、考生在考前20分鐘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或學生證)進入考場。
二、考生除了帶必要的文具(如2B/HB鉛筆、橡皮、圓珠筆、鋼筆等)外,禁止攜帶其它物品入場,已帶者須集中放在監(jiān)考人員指定的地方。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考場內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自帶草稿紙。
三、對于開卷考試,可以攜帶各種資料,所帶資料只限自查,不許互借,禁止攜帶筆記本電腦、電子詞典以及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工具。
四、考生必須對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監(jiān)考人員核查。
五、考生遲到30分鐘或以上者,不得進入考場。
六、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已經(jīng)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交談等。
七、監(jiān)考人員在考試前10分鐘分發(fā)試卷。考生遇試卷分發(fā)錯誤或試卷印刷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jiān)考人員應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
八、考生在答卷前需認真閱讀“作答說明”及“考生信息確認暨考試承諾書”,并在考生信息確認暨考試承諾書欄內簽名、填寫日期。嚴格按照作答說明要求答卷,不得在學生信息區(qū)域隨意涂改,不得折疊、弄破試卷。試卷因學生原因導致的破損、折疊、涂改等情況,影響試卷掃描及批閱的后果由學生負責。
九、考生答題一律使用藍、黑色鋼筆或藍、黑色圓珠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紙上答題一律無效。
十、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服從監(jiān)考人員的管理。
十一、考試進行中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保持考場安靜??忌粶噬米噪x開座位、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偷看、夾帶、抄襲、換卷、代答、傳遞紙條、替考等,以上行為均視作舞弊或協(xié)同舞弊。對舞弊和不服從監(jiān)考人員指揮、擾亂考場秩序、干擾監(jiān)考人員履行職責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可給予口頭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的處分。
十二、考試結束,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將答卷按順序整理并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監(jiān)考人員收齊、清點無誤后,方可離開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