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再提出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細則 控高或成阻力
作 者:李金磊 來 源:中國新聞網發(fā)表日期:2013-05-27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亟待深化 官方再提出臺細則
目前我國仍然存在較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國家統(tǒng)計局17日發(fā)布的2012年職工平均工資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工資水平的地區(qū)差距、行業(yè)差距、崗位差距仍然存在,有的表現(xiàn)還比較突出。例如,2012年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僅為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的61.5%,年平均工資最高的金融行業(yè)(89743元)則是年平均工資最低農林牧漁業(yè)(22687元)的3.96倍。
各界呼吁收入分配改革多年之后,終于在今年春節(jié)前夕取得重大進展。2013年2月5日,國務院批轉《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該方案提出了30條指導意見,但重點在于指導性和原則性,并無實施細則。今年"兩會"期間, 政府工作報告曾指出,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政策,實現(xiàn)收入倍增。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也明確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行到“細則”階段。
5月24日,國務院批轉發(fā)布了《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再次提到要出臺收入分配改革實施細則。該意見指出,要貫徹落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制定出臺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加強國有企業(yè)收入分配調控、整頓和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點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并未明確細則出臺時間表。
“提低控高”或成細則重點 專家呼吁消除分配不公
即將制定和出臺的收入分配改革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將重點關注哪些方面,將從哪里突破,又將會遭遇哪些阻力,值得關注。
根據(jù)《意見》中的表述,“制定出臺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加強國有企業(yè)收入分配調控、整頓和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點配套方案”可以看出,“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即“提低”、“加強國有企業(yè)收入分配調控”即“控高”和“整頓和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可能將成為此次細則關注的重點。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李實在接受中新網采訪時表示,實施細則應重點關注兩個方面,一是要消除初次分配領域的不公,健全勞動力要素市場,使得勞動者能獲得合理的報酬,獲得公平的競爭機會。二是要在稅收體制、財政支出結構上作出調整,讓高收入者無法偷稅漏稅,對中低收入者減稅,建立更多的轉移支付給低收入者。同時要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消除社會保障上的待遇差異。
專家稱控制高收入是難點和阻力 短期內難完成
根據(jù)《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低、擴中、控高”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則和主線。 輿論普遍認為,“提低”難度較小,而“控高”難度較大,所以細則應該優(yōu)先“提低”。
人社部數(shù)據(jù)顯示,2012年我國有25個省份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漲幅達20.2%,而今年一季度也有8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事實上,過去10年當中,收入分配調節(jié)的主要工作就是‘提低’”,李實表示,“‘提低’是有一定限度的,它取決于政府的財政收入情況。當經濟增長緩慢、財政收入出現(xiàn)下降的情況下,政府進行‘提低’的政策選擇空間就非常有限。中國可能已經到了這樣一個階段,收入分配調節(jié)不僅僅要考慮‘提低’的問題,而是要雙管齊下,同時控制高收入。”
李實認為,控制高收入是難點和阻力,但是控制高收入不是對其進行打壓,而是對其收入來源加以區(qū)分,在鼓勵合理收入的同時,打擊灰色收入、隱性收入。他指出:“要對利用權力、壟斷等手段獲得的高收入加以調節(jié)和控制,通過制度建設,消除其獲得不合理收入的環(huán)境和條件。這不是短期內能完成的,是與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相輔相成的。“
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此前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首先要盡快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突出問題。要在群眾熱議的壟斷行業(yè)收入、國企高管報酬、某些地方公務員福利過高等問題上,盡快提出務實的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