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中美輪胎特保案的啟示
多年來,中美貿易摩擦不斷,我們幾乎每一天都能從媒體上看到聽到此類事件,以至于有人已經變得麻木了。2011年9月5日,歷經兩年多的中美輪胎特保案一路曲折,歷經起起伏伏,結束了WTO爭端解決程序。WTO上訴委員會最終駁回了中國的上訴。中美輪胎特保案,是奧巴馬時代中美貿易摩擦第一案,這一事件應該讓我們牢牢記住并從中吸取深刻教訓。
2009年初,美國鋼鐵橡膠工人聯(lián)合會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起訴中國在2006-2008年對美國市場進行每年約17億美元的輪胎傾銷,"造成"2008年美國多家工廠倒閉和超過5168名工人失業(yè)。當年6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向奧巴馬提出建議,對中國出口到美國的轎車與輕型卡車輪胎,連續(xù)3年分別加征55%、45%和35%的從價特別關稅。9月,該提案獲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批準。最終的懲罰性關稅稅率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對于美國不顧中方反對,執(zhí)意采取單方面特別保障措施,中國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了仲裁。2010年12月,世貿組織爭端解決小組公布了專家組報告,裁決美國做法與世貿規(guī)則沒有沖突。對于這一結論,中方表示不滿,并于2011年6月再次向世貿組織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要求對專家組報告重新進行審議。9月5日,上訴委員會公布了一份137頁的裁決報告,核心內容支持了爭端解決小組的結論,認為美國對中國輪胎采取的特保措施符合世貿規(guī)則,判定中國輪胎對美國相關產業(yè)造成了損害。由于上訴委員會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終審機構,因而其裁決具有強制效力。
中美輪胎特保案中其加征關稅的負面影響對我國非常明顯。來自商務部的數(shù)據顯示,2010年,中國出口美國的輪胎數(shù)量比2009年下降了23.6%。但是美國2010年從全球進口的輪胎數(shù)量比2009年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20.2%。由此可見,美國對中國輪胎征收高關稅的起因--增加美國本土輪胎產量,提高美國的就業(yè)率--只是政治借口。因為美國對中國廉價輪胎的需求本身沒有下降,而僅僅是因為提高關稅的原因將中國的輪胎擋在了門外,但從韓國、日本、墨西哥以及東南亞國家進口的輪胎數(shù)量卻達到了歷史高水平??梢哉f,這一場較量美國贏了,而我國輸?shù)挠悬c冤枉。如何吸取教訓才能在今后的貿易往來中未雨綢繆,提前做好貿易戰(zhàn)的準備是中國企業(yè)和政府需要從本案中學習的。
中美輪胎特保案是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第一次裁定"特定產品保障機制(safeguardmeasure)",即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ChinaAccessionProtocoltoWTO)所承諾的保障措施。在本案中的異常是申訴由美國鋼鐵工人聯(lián)合會提出,而非由美國輪胎工業(yè)協(xié)會和生產商提出。因為美國輪胎企業(yè)心知肚明:中國輪胎是彌補美國市場低端輪胎的空白,并沒有直接給輪胎業(yè)產生沖擊。那么,在業(yè)界的反對聲中,美國仍然堅持制裁中國輸美輪胎,其目的就昭然若揭了。美國這種扭曲國際貿易做法的目的顯然是意在轉嫁國內的政治壓力,但他卻忽略了對中國貿易帶來的惡劣影響。
中國政府在這個糾紛解決過程中的理性應對,以國家的名義,代表所有受到傷害的中國企業(yè),向WTO爭端尋求解決機制。中國政府的行為向世界展示了中國是一個負責任的國家,既然中國選擇加入WTO,就會堅定地依照WTO規(guī)則行事。輪胎特保案給我們留下了諸多啟示:
第一,如果我方能夠在美國貿易委員會作出裁決之前,多方斡旋、協(xié)商迫使美國的利益集團向其施壓,也許就能夠改變委員會的裁決。畢竟,委員會在作出裁決之前是時時刻刻與國會議員、美國國務院以及白宮通著氣的,所以我們的游說與協(xié)商是必要的、值得一試的。善于利用貿易國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包括政治的、經濟的,包括媒體的優(yōu)勢,為我所用,是我們急需學習補課的內容;
第二,當今貿易格局下,中國作為世界工廠承擔著為西方發(fā)達國家代產廉價商品的任務,要在承接類似美國輪胎工業(yè)大舉外包合同時考慮到西方國家完全有可能過河拆橋,反過來誣陷中國傾銷廉價商品。那么,代表中國相關產業(yè)的協(xié)會或者商務部就應該知會外國貿易部門,提前簽署諒解備忘錄或者修改相關行業(yè)對貿易進口協(xié)定的免責條款(exceptionclause),把類似問題扼殺于襁褓之中;
第三,我國的相關協(xié)會及政府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研究貿易國的貿易法律、法規(guī),提前做好應對措施,避免任人宰割。同時我國的相關部門應加強本國相關貿易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和完善,避免讓他國鉆空子、本國企業(yè)受損失;
第四,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已經10年了,今后,中國在期待與遵守一個公正、合理和法制化的國際貿易環(huán)境的同時,更應該未雨綢繆地研究有關貿易條款,防止不利于中國的判定標準被寫入相關法案;更要認真反思、總結我們10年來的經驗與教訓,與時俱進地重新定位思考我國在其中的位置及發(fā)揮的作用,為我國爭取一個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法制化的貿易環(huán)境,促進我國經濟的和諧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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