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選課通知
各位同學:
大家好!
為確保各位同學都能及時準確地選課,現(xiàn)就2008年4月選課安排通知如下,希望大家認真閱讀本通知及后面的3個附件,并及時選課。
一、選課、選教材時間
2008年4月8日中午12:00——2008年4月24日中午12:00。
二、選課注意事項
- 新生選課時著重參考學院制訂的學習計劃,詳見學院主頁—學習專區(qū)中的“學習計劃推薦”。制訂該學習計劃時學院綜合考慮了課程的難易程度、課程考核方式、時間的合理分配以及在職學生學習的實際情況,按照此計劃進行學習,有利于增強同學們的學習信心,并有助于同學們順利完成學業(yè)。
- 選課之前必須保證個人帳戶中儲存有足夠的學費和學分。新生必須在交費確認和學籍注冊后才能進行選課操作。
- 選課期限內(nèi),在選課當日24點前學生可自行通過主頁對新選的課程進行退選課操作或調(diào)整新選課程,超過當日24點后不能退課。
- 首次選課時必須選修《網(wǎng)絡學習指南》這門課程。該門課程不計學分,不收學費。課程考核采取客觀題網(wǎng)上提交的方式,正確率達到80%為考核合格,學生可反復提交答案直至考核合格。學生必須在第一次課程考試預約前通過該門課程考核,否則不能進行預約考試。
- 學生選課時,應注意參考《課程考試計劃表》(附件3),合理安排自己的學習。另外,同學們在選課界面上也可看到每門課程的考試時間,最好選修滿足4個月學習期限即可參加考試的課程。本次選課最早可參加2008年7月的課程考試。
- 2007年12月底學院對各層次、專業(yè)教學計劃有多方面調(diào)整,涉及課程停用、課程升級、新開課程等,請同學們密切關注學院主頁的《關于停用課程、新增課程、課程版本升級、課程撤銷以及課程考試時間調(diào)整的重要通知》。
- 公共事業(yè)管理專業(yè)新增三個層次并對原有層次的教學計劃進行了相關調(diào)整,請公共事業(yè)管理專業(yè)的同學密切關注學院主頁的《公共事業(yè)管理專業(yè)新增層次以及對相關層次教學計劃進行調(diào)整的通知》。
- 絕大部分課程是即選即開通。即選完課后同學們可立即進入“網(wǎng)絡課堂”開始學習,其中 案例教學課程、研究性學習課程、小學分課程 將于2008年9月1日開通。
注:案例教學課程包括: 《營銷渠道管理》、《跨國公司與跨國經(jīng)營》、《服務營銷》
研究性學習課程包括:《<紅樓夢>研究》
小學分課程包括:《哈佛管理導師》、《管理直接下屬》、《人際溝通與交往藝術》、《金庸小說研究》、《WTO與中國經(jīng)濟――全球化下的中國策略》。 - 專業(yè)進修生須一次性選課,并參照專業(yè)進修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自主決定是否選修先修課,并決定是否參加這門課程的考試。參加先修課的學習,可以不參加考試,但需要繳納學費。先修課與取得專業(yè)進修結業(yè)證書無必然聯(lián)系,其教學方式與其它課程相同。
三、選課操作流程
- 登錄 “網(wǎng)上人大”主頁(網(wǎng)址:http://www.1boosters.com)。
- 點擊主頁左上角 “學員通道”中的“學生選課”按鈕,輸入用戶名和密碼,按確定進入選課界面。
- 在欲選的課程名稱后打 √,(系統(tǒng)自動默認學生預訂教材,若不訂教材,則在教材欄點擊“√”,取消打勾),按確定進入下一頁。
- 核實所選課與所訂教材無誤,并選擇領取教材的方式(領取教材共有兩種方式:服務中心代發(fā)和普通郵寄)后,再點擊正式提交,系統(tǒng)會提示選課成功。
- 退選課:選課期限內(nèi),在選課當日24點前,學生可以從主頁左上角 “學員通道”的“學生退選課”界面進入,對于新選的課程進行退選課操作或調(diào)整新選課程。
重要提示:
- 選課成功需要兩次確認:一次確認選課,一次確認領取教材方式,兩次確認完成后選課才能成功。
- 選課結束后請立即再次進入選課界面查詢選課是否成功。
四、教材領取方式
1.選擇“服務中心代發(fā)”的方式
若選擇“服務中心代發(fā)”領取方式,學院會在選課截止后安排集中發(fā)放到各教學服務中心。請于5月中下旬與服務中心咨詢教材領取事宜。選擇“服務中心代發(fā)”方式,在教材帳戶中除了扣除教材費外,還將扣除教材遞送費用。教材遞送費用是根據(jù)同學們教材選訂數(shù)量的權重進行分攤。
2.選擇“普通郵寄”的方式
若選擇“普通郵寄”領取方式,學院會在選課結束后通過郵局陸續(xù)郵寄到學生手中。學生在提供真實準確的通信地址前提下,可選擇“普通郵寄”的方式領取教材,教材費、郵寄費、包裝費和掛號費將從預交的教材費中扣減。
“服務中心代發(fā)”方式將優(yōu)先于“普通郵寄”方式進行教材的發(fā)放,因此建議同學們盡量選擇“服務中心代發(fā)”方式。
附件1 統(tǒng)考課程修課辦法
根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學籍批次為200409批次及以后的本科層次學歷教育的學生須參加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有關統(tǒng)考科目請查詢學生手冊中《關于本科層次學歷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管理辦法》。我院教學計劃課程與教育部統(tǒng)考科目對應如下:
我院課程 | 統(tǒng)考科目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高等數(shù)學》 | 《高等數(shù)學(B)》 |
《大學語文》(第二版) | 《大學語文(A)》及《大學語文(B)》 |
高起本《大學英語》(一)(二)(三) (《網(wǎng)絡教育大學英語統(tǒng)考輔導》為考前輔導課程) | 《大學英語(B)》 |
專升本《大學英語》(三); (《網(wǎng)絡教育大學英語統(tǒng)考輔導》為考前輔導課程) | 《大學英語(B)》 |
參加統(tǒng)考的學生,如不符合教育部免考條件,需在學習期限內(nèi)參加并通過教育部統(tǒng)考科目,所有統(tǒng)考科目成績合格作為學生取得畢業(yè)資格的條件之一。在我院教學計劃中,開設了與統(tǒng)考科目相對應的課程供學生選課學習,并在課程交流園地中開設統(tǒng)考輔導專欄。學生取得教育部統(tǒng)考課程合格證,可以辦理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考;但通過我院課程考試,不能辦理教育部統(tǒng)考科目的免考。根據(jù)學院發(fā)布的《關于本科層次學歷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管理辦法》精神,符合教育部統(tǒng)考科目免考條件的學生,可以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非統(tǒng)考生不辦理課程免修。
附件2 課程免考、免修、代修管理辦法
課程免修 須參加教育部組織的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統(tǒng)考)的學生如果符合統(tǒng)考科目的免考條件,辦理完統(tǒng)考科目免考后可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不必繳納課程學費)。免修課程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學分計算。
課程免考 指學生在選修我院教學計劃中的部分課程后,參加課程學習,在具備一定條件時,可以申請免去課程考試而取得學分的一種修課方式。免考課程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學分計算。
代 修 是指學生在具備一定條件時,可以申請不修《大學英語(一)》、《大學英語(二)》或《大學英語(三)》課程,而改選其它課程修滿學分的一種修課方式。
一、課程免修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 本辦法僅適用于學籍批次200409及以后批次的本科層次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申請免修的課程必須為未選修課程。
免修資格 參加統(tǒng)考的學生符合以下統(tǒng)考科目的免考條件,在辦理完統(tǒng)考科目免考后,可以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不必繳納課程學費)。
- 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統(tǒng)考科目。
- 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
- 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B)》。
- 2006年1月1日后,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考試將不再作為統(tǒng)考《大學英語(B)》免考的條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經(jīng)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證書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規(guī)定免考《大學英語(B)》;參加改革后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 教育部統(tǒng)考科目與我院教學計劃課程對應如下:
統(tǒng)考科目 |
我院教學計劃開設課程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高等數(shù)學》(B) |
《高等數(shù)學》 |
《大學語文》(A)及《大學語文》(B) |
《大學語文》 |
《大學英語》(B) |
高起本《大學英語》(一)(二)(三) |
專升本《大學英語》(三) |
二、課程免考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 申請免考的課程必須是已選修課程。
- 允許學生免考的課程,僅限于所修專業(yè)教學計劃中的課程。
- 辦理免考所用的課程成績或證書自取得之日起六年內(nèi)有效(指學生進入我院時或在我院學習期間,該門課程的成績或證書取得還不超過六年)。
免考資格
- 通過國民教育系列院校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績(英語除外),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同名課程。
- 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以上級別證書(或者參加改革后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以上)、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的學生,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贫蔚拇髮W英語(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學英語(三)。
- 專升本的學生,如果原專業(yè)為英語專業(yè),且取得該專業(yè)??飘厴I(yè)證書的,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大學英語(三)。
- 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
- 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證書,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應用基礎。
- 專升本的學生,如果原專業(yè)為計算機專業(yè),且取得該專業(yè)??飘厴I(yè)證書的,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應用基礎。
- 通過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CPA)取得單科或全科合格證、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對應課程:
CPA科目
可申請免考我院課程
會計
財務會計學、高級會計學
審計
審計學
財務與成本管理
財務管理學、財務分析
稅法
稅法
經(jīng)濟法
經(jīng)濟法、經(jīng)濟法概論
-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如下課程: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合同法、刑法學、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企業(yè)和公司法。
- 參加國民教育系列院校中國革命史的考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毛澤東思想概論。
- 通過教育部組織的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學生,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
免考范圍
- 申請免考和免修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guī)定應修總學分的30%。
- 本校畢業(yè)生(指中國人民大學的各類畢業(yè)生)申請免考和免修的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guī)定應修總學分的50%。
三、代修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辦理代修課程為未選修課程。對于未選修的課程辦理代修不扣除該門課程費用。
代修資格
- 非統(tǒng)考學生入學注冊時年齡滿28周歲的學生,可以不修大學英語(一)、(二)、(三),但必須通過改選其它課程修滿學分。
- 統(tǒng)考學生符合以下統(tǒng)考科目免考條件,在辦理完統(tǒng)考科目免考后,可以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層次《大學英語》課程的代修,但必須通過改選其它課程修滿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總學分。
(1)入學注冊時年齡滿40周歲的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2)戶籍在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詳見“關于本科層次學歷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管理辦法”)。
特別提示
- 若是本科層次的學生,如果辦理了代修且畢業(yè)后兩年內(nèi)未通過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tǒng)一考試,則不能申請學位;如果辦理了代修且畢業(yè)后兩年內(nèi)又通過了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tǒng)一考試,則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 對已經(jīng)辦理了代修手續(xù)的學生,若在學習期間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以上級別證書(或者參加改革后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以上)、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的學生,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贫蔚拇髮W英語(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學英語(三)。
附件3 課程考試計劃表
以下考試計劃表所列為集中考試課程,不含案例教學、研究性學習、小學分等網(wǎng)上考試課程。除網(wǎng)上考試課程外,考試計劃表中沒有的課程為未開通課程,不可選修。
一、四月份考試計劃表
序號 | 課程名稱 | 考試方式 | 序號 | 課程名稱 | 考試方式 | |
1 | 政治經(jīng)濟學 | 開卷 | 41 | 商務談判 | 開卷 | |
2 | 毛澤東思想概論 | 開卷 | 42 | 公共經(jīng)濟學 | 閉卷 | |
3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閉卷 | 43 | 政府與事業(yè)單位會計 | 閉卷 | |
4 | 大學英語(一) | 閉卷 | 44 | 實用心理學 | 閉卷 | |
5 | 大學英語(二) | 閉卷 | 45 | 知識產(chǎn)權法 | 閉卷 | |
6 | 大學英語(三) | 閉卷 | 46 | 中國古代文學史(三) | 閉卷 | |
7 | 高等數(shù)學 | 閉卷 | 47 | 中國法制史 | 閉卷 | |
8 | 基礎會計學 | 閉卷 | 48 | 刑事訴訟法 | 閉卷 | |
9 | 貨幣銀行學 | 閉卷 | 49 | 民事訴訟法 | 閉卷 | |
10 | 統(tǒng)計學 | 閉卷 | 50 |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 閉卷 | |
11 | 財務會計學 | 閉卷 | 51 | 稅法 | 閉卷 | |
12 | 西方經(jīng)濟學 | 閉卷 | 52 | 海商法 | 開卷 | |
13 | 市場營銷學 | 開卷 | 53 | 婚姻家庭法 | 閉卷 | |
14 | 經(jīng)濟法概論 | 閉卷 | 54 | 環(huán)境資源法 | 閉卷 | |
15 | 法理學 | 閉卷 | 55 | 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 | 閉卷 | |
16 | 憲法學 | 閉卷 | 56 | 司法制度概論 | 閉卷 | |
17 | 民法學 | 閉卷 | 57 | 國際經(jīng)濟法 | 閉卷 | |
18 | 刑法學 | 閉卷 | 58 | 國際私法 | 閉卷 | |
19 | 管理學原理 | 閉卷 | 59 | 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讀(一) | 開卷 | |
20 | 人力資源開發(fā)與管理 | 開卷 | 60 | 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讀(二) | 開卷 | |
21 | 計算機應用 | 閉卷 | 61 | 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作品選讀 | 閉卷 | |
22 | 世界政治經(jīng)濟與國際關系 | 閉卷 | 62 | 外國文學作品選讀 | 閉卷 | |
23 | 財務管理學 | 閉卷 | 63 | 應用寫作 | 閉卷 | |
24 | 銀行信貸管理學 | 閉卷 | 64 | 新時期文學思潮 | 閉卷 | |
25 | 國際金融 | 閉卷 | 65 | 民間文學概論 | 閉卷 | |
26 | 公共關系學 | 開卷 | 66 | 美學概論 | 閉卷 | |
27 | 國際貿(mào)易實務 | 閉卷 | 67 | 文藝心理學 | 閉卷 | |
28 | 高級會計學 | 閉卷 | 68 | 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 | 閉卷 | |
29 | 財政學 | 閉卷 | 69 | 中國文學理論史 | 閉卷 | |
30 | 保險學原理 | 閉卷 | 70 | 外國文學史 | 閉卷 | |
31 | 促銷管理 | 閉卷 | 71 | 漢字與文化 | 閉卷 | |
32 | 國際市場營銷學 | 開卷 | 72 | 納稅會計 | 閉卷 | |
33 | 企業(yè)經(jīng)營戰(zhàn)略概論 | 閉卷 | 73 | 會計制度設計 | 開卷 | |
34 | 公共政策導論 | 閉卷 | 74 | 商務英語 | 閉卷 | |
35 | 組織行為學 | 閉卷 | 75 | 人力資源戰(zhàn)略與規(guī)劃 | 閉卷 | |
36 | 電子商務 | 開卷 | 76 | 勞動經(jīng)濟學 | 閉卷 | |
37 | 線性代數(shù) | 閉卷 | 77 | 薪酬管理 | 閉卷 | |
38 | 社會學概論 | 閉卷 | 78 | 人員選拔與聘用管理 | 開卷 | |
39 | 證券投資學 | 閉卷 | 79 | 公務員管理 | 閉卷 | |
40 | 計算機會計理論與實務 | 閉卷 |
七、十月份考試計劃表
序號 | 課程名稱 | 考試方式 | 序號 | 課程名稱 | 考試方式 | ||
1 | 政治經(jīng)濟學 | 開卷 | 42 | 行政領導學 | 閉卷 | ||
2 | 毛澤東思想概論 | 開卷 | 43 | 西方政治制度 | 閉卷 | ||
3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閉卷 | 44 | 公關社交禮儀 | 開卷 | ||
4 | 大學英語(一) | 閉卷 | 45 | 大學語文 | 閉卷 | ||
5 | 大學英語(二) | 閉卷 | 46 | 邏輯學 | 閉卷 | ||
6 | 大學英語(三) | 閉卷 | 47 | 外貿(mào)函電 | 閉卷 | ||
7 | 高等數(shù)學 | 閉卷 | 48 | 稅收籌劃 | 閉卷 | ||
8 | 基礎會計學 | 閉卷 | 49 | 國際經(jīng)濟學 | 閉卷 | ||
9 | 貨幣銀行學 | 閉卷 | 50 | 物流管理 | 閉卷 | ||
10 | 統(tǒng)計學 | 閉卷 | 51 | 經(jīng)濟法 | 閉卷 | ||
11 | 財務會計學 | 閉卷 | 52 | 合同法 | 開卷 | ||
12 | 西方經(jīng)濟學 | 閉卷 | 53 | 國際法 | 閉卷 | ||
13 | 市場營銷學 | 開卷 | 54 | 企業(yè)和公司法 | 開卷 | ||
14 | 經(jīng)濟法概論 | 閉卷 | 55 | 保險法 | 閉卷 | ||
15 | 法理學 | 閉卷 | 56 | 票據(jù)法 | 閉卷 | ||
16 | 憲法學 | 閉卷 | 57 | 破產(chǎn)法 | 閉卷 | ||
17 | 民法學 | 閉卷 | 58 | 金融法 | 閉卷 | ||
18 | 刑法學 | 閉卷 | 59 | 競爭法 | 開卷 | ||
19 | 管理學原理 | 閉卷 | 60 | 法律文書寫作 | 開卷 | ||
20 | 人力資源開發(fā)與管理 | 開卷 | 61 | 古代漢語 | 閉卷 | ||
21 | 成本會計學 | 閉卷 | 62 | 現(xiàn)代漢語 | 閉卷 | ||
22 | 管理會計 | 閉卷 | 63 | 文學概論 | 閉卷 | ||
23 | 中國稅制 | 閉卷 | 64 | 語言學概論 | 閉卷 | ||
24 | 商業(yè)銀行業(yè)務與經(jīng)營 | 閉卷 | 65 | 中國古代文學史(一) | 閉卷 | ||
25 | 市場調(diào)查與預測 | 閉卷 | 66 | 中國古代文學史(二) | 閉卷 | ||
26 | 消費者心理與行為 | 開卷 | 67 | 西方文論 | 閉卷 | ||
27 | 生產(chǎn)與作業(yè)管理 | 閉卷 | 68 | 新聞與傳媒概論 | 閉卷 | ||
28 | 國際貿(mào)易理論 | 閉卷 | 69 | 電視劇批評與欣賞 | 開卷 | ||
29 | 稅收管理 | 閉卷 | 70 | 唐詩、宋詞研究 | 開卷 | ||
30 | 政府預算 | 閉卷 | 71 | 影視文學 | 開卷 | ||
31 | 資產(chǎn)評估 | 閉卷 | 72 | 繼承法 | 閉卷 | ||
32 | 審計學 | 閉卷 | 73 | 公關語言學 | 閉卷 | ||
33 | 財務分析 | 閉卷 | 74 | 投資銀行學 | 閉卷 | ||
34 | 金融市場學 | 閉卷 | 75 | 項目管理 | 閉卷 | ||
35 | 國際結算 | 閉卷 | 76 | 國際投資 | 閉卷 | ||
36 | 現(xiàn)代廣告學 | 開卷 | 77 | 社會保障學 | 閉卷 | ||
37 | 質(zhì)量管理學 | 閉卷 | 78 | 信用管理 | 閉卷 | ||
38 | 國際運輸與保險 | 閉卷 | 79 | 績效管理 | 開卷 | ||
39 | 國際稅收 | 閉卷 | 80 | 工作分析 | 閉卷 | ||
40 | 納稅檢查 | 閉卷 | 81 | 員工關系管理 | 開卷 | ||
41 | 現(xiàn)代政治學 | 閉卷 | 82 | 員工福利管理 | 開卷 | ||
83 | 人員測評 | 開卷 |